花蓮電動機車 加碼補貼

中國時報【阮迺閎╱花蓮報導】

花蓮縣政府昨日在縣府前廣場舉辦「電動機車推廣試乘體驗活動」,縣長傅山昆萁宣布,今年全縣共有705輛電動機車享有優惠補助,每花蓮縣循環信貸輛最多補新竹縣汽車貸款貸款貼4萬400元,鼓勵鄉親能換購電動機車代步,降低碳排放量,讓花蓮成為低碳觀光的示範城市。

花蓮縣府進一步指出,符合資格民眾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換購買電動機車,重型電動機車每輛補助4萬400元、輕型電動機車補助3萬7800元、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3萬5000元,若只是單純購買電動機車,每輛將少3900元補助。

傅?萁指出,花蓮縣政府環保局於2年前向中央提送「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計畫」,申請花東基金加碼補助汰舊二行程機車換購及新購電動機車,今年終獲得花東基金補助705輛機車,每輛補助2萬元;同時,經濟部工業局、環保署及花蓮縣環保局也加碼補貼,每輛最多可省下4萬400元。

傅?萁表示,縣府積極推動花蓮成為國際綠色觀光城市,歷時2年向中央爭取低汙染運具,終於拍板定案,除今年補助705輛電動機車,明年起至2019年,每年將補助1房屋信用貸款詐騙汽車貸款050輛,希望能提高鄉親換購電動機車的意願,降低碳排放量,樹立花蓮成為台灣低碳城市地標。

花蓮縣府指出,凡設籍花蓮縣滿6個月以上,年滿18歲的縣民,即符合電動機車的補助資格,申請電動機車必須在花蓮或玉里監理站掛牌,新購電動機車一般民眾自領牌日起1年內、公司行號及租賃業者自領牌日起2年內,應於花蓮縣境內使用,不得轉讓,補助期間自即日起至12月15日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花蓮電動機車-加碼補貼-215008064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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